2011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信息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委直属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澳职教项目C-TAFE办学模式试点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西部地区培养城市管理和社会工作服务型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面向全国招收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同时在重庆市招收参加重庆市单独组织的高职入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学院现设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系、会计与贸易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部门,开设40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400余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95人,博士、硕士(含在读)92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等。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25日;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及个别紧缺专业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并填写报名表(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网上报名者请将报名表发送至人力资源处电子邮箱,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注:不以此主题命名或重复发送的电子邮件一律作为垃圾邮件处理)形式命名电子邮件主题。
报名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401331)
电子邮箱:rsc5006@126.com联系人:唐老师刘老师电话:023-65626008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者,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于2011年3月10日前在人力资源处网页予以确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通知的时间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四)初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学院对应聘教师岗位者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指定专业教材课程,试讲时间45分钟),应聘辅导员及其它岗位者进行笔试。
初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60分以上者(含6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加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加5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5分、2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巫溪县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凭获奖证书和文件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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