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拟在2010年第二次面向全社会招聘多名优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地处广州市中心——天河,分为五山校区和燕岭校区,毗邻广州地铁3号线总站和天河汽车客运站,于200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实行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唯一一所从事小学和学前师资专业化培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教师教育为核心,以打造外语、艺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技能为主要教学特色,外语、电子信息、艺术设计、传媒、公共事业、旅游等多门类学科并举,开设了17个专业26个方向,开展全日制和成人学历教育,已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广东高职高专优质教育资源。2007年6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目前各类在校生7770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师334人,其中教授12人、研究员1人、国家一级演员1人,一级演奏员1人,副教授78人,高级讲师22人;博士12人,硕士192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12人,另有外籍教师12人。随着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向更高办学层次发展,现面向国内外诚聘多名优秀人才。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8个,其中专任教师岗位6个,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1个,监察审计处行政管理岗位1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第二批招聘计划)。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按广东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范围
201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的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12月15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职称、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以下的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4.报名方式:
专递寄到: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请标明“应聘(系部或处室+岗位)”字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使用电子邮件报名无效)。
咨询电话:020-38457670、38457400詹老师、梁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1)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及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2)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监察审计处和用人单位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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