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于1982年11月,经司法部和广州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全国最早创建的五所法律中等专业学校之一。现开设法律事务、公安保卫、行政执法、保安、治安管理等5个专业13个方向,目前在校学生已达5300人。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被评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多次获省市“文明校园”称号。
现因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资格条件 |
专业教师⑴ |
3 |
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有教师资格证(应届非师范专业的应聘者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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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⑵ |
1 |
公安、公安技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有教师资格证(应届非师范专业的应聘者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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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⑶ |
1 |
土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有教师资格证,有定额预决算工程师资格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应届非师范专业的应聘者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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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教师⑴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中职学校实习指导的工作经历,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
实习指导教师⑵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有A牌驾驶员上岗证、汽车维修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有中职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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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指导科科员 |
1 |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长期从事招生工作,有丰富的招生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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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以2010年2月28日划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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