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0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录)简章
一、招聘(录)范围
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录)原则
自愿报名,考试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录)用。
三、招聘(录)人数
23人。
四、聘(录)用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前三年实行人事代理(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校〔2008〕196号))。三年期满,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经考核合格择优转为事业编制,签定录用协议;未被录用人员,不再续签聘用协议。
(二)博士研究生实行录用制。
五、招聘(录)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勤奋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5、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211工程”院校或全国重点专业院校。
6、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小语种的毕业研究生外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且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应达到85分及以上)。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六、招聘(录)程序
(一)重庆地区高校毕业生直接到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名,提交《西南大学招聘(录)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同时需带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考试证书(艺术专业和小语种的毕业生无外语等级考试证书需持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研究生学位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各一份。外地毕业生报名,将填好的《西南大学招聘(录)人员情况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zb@swu.edu.cn,到现场确认时需带上上述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和自荐材料。
所有应聘考生必须于笔试前一天到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进行报名确认,没有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应聘。
(二)学校招聘(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才能参加面试。
1、笔试内容:
包括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为主要内容的理论知识考试、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试。
2、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测试。
3、用人单位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2比例推荐到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四)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录)用人员。
(五)公示。
(六)体检。
(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纪律要求
所有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录)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八、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西南大学主页和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主页。
联系人:廖晓衡(023)68251243
张其光(023)68254524
电子邮箱:zzb@swu.edu.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400715
附件下载:西南大学招聘(录)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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