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特制定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直5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77人。(详见《2010年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日—12月3日;
②报名地点: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办公地点);
③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且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书写的报名委托书。报名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 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报名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2人统一编组具体负责报名事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也不得设置过高的报考条件,限制其他考生报名。否则,取消其招聘计划。
⑵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交招聘单位存查,待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再由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审定,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 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0年12月底。
⑶制发准考证。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统一制发,考生于开考前3天到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领取。为避免冒名顶替代考现象的发生,应聘者报名时,由考试指导中心提供现场数码照相服务。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
⑴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折合计入笔试成绩。
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的学历层次要求确定。
笔试时间为12月18日, 上午8∶00—9∶30考公共知识, 10∶00—12∶00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⑵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面试入闱人员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前书面申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职位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主考机关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3的比例确定。但对达不到1∶2的比例且无递补对象的职位,其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 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对象。
面试(技能测试)内容应贴近实际,侧重运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技能测试)为百分制,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技能测试)评委7—9名,由本系统本行业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技能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面试(技能测试)方案须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的指导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