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莱阳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1年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4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1年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五)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所学相近专业可报考相应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11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在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07年至2010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名,其中莱阳市第一中学3名(化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莱阳市第九中学3名(生物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2011年1月底,莱阳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提交贴有近期2寸免冠照片的自荐材料1份、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通知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体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莱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4年修订)》有关规定,由莱阳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在莱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人员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网址:莱阳人才网(www.lyrc.org)
咨询电话: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0535-7269935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0年11月30日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