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工作简章
一、目的宗旨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充实师资队伍数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满足教学需要和提高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招聘岗位人数、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教师1名;教学辅助人员2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2、专业资格条件
①音乐教育专业教师: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音乐艺术教学工作经历,取得初级职称,有较强的音乐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获市(厅)级以上奖励和中共党员优先。
②教学辅助人员A: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有较强的经济管理及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丰富工作经验者优先。
③教学辅助人员B: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国家英语四级以上证书。中共党员和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彩照4张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
6、获奖材料1份
报考者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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