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公开招聘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海县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位于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气候宜人,物产丰富,经济繁荣,素有江南鱼米之乡之称。宁海是明儒方孝儒、左联烈士柔石、国画大师潘天寿故乡、《徐霞客游记》开篇地。是宁波市南部副中心城市。全国经济实力百强县,浙江省教育强县。全县境内青山绿水、景色优美,誉为天然“氧吧”,属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宜居宜业好地方。现拥有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两所,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一所。欢迎有志于从事宁海教育的毕业生加盟,共创宁海教育新辉煌。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65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9名,职业高中教师35名,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名。招聘学科、指标、学历、专业等内容详见《2011年宁海县招聘普高、职高教师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
1、浙江大学、浙师大、杭师大、宁波大学以及各省属师范大学宁海籍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211工程”师范大学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篮球专业允许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华东交通大学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应聘。报考职高艺术类专业教师(进修学校语文学科),不限户籍、不限师范类别,适当放宽毕业届别(历届生年龄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处事,无处分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2、具备高中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健康的身心等综合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在宁海从教服务捌年以上。
4、应聘专业和所学专业(毕业证书专业)对口。师范类毕业生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与非师范类毕业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13年7月1日前取得)。
5、符合招聘职位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9日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敬业楼16幢112室。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内安排,报名时另行通知。
六、综合素质测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由各学科专业教师(评委)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其中体育、篮球、美术、视唱、汽修、钢琴、形体舞蹈、播音主持、音乐等专业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按50%合成总成绩。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面试50%,技能测试50%计算面试总成绩。
七、录取、签约
1、根据评委评分,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不足人数的按实际计算),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在60分以下直接淘汰。
2、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3、签订《就业协议书》一个月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单(标准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相同)。
八、公示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者,正式聘用前,名单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
九、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大学毕业后凭报到证书、毕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与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等到宁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时间7月1-15日(工作日)。
2、2011年10月-11月,县人事局、教育局审核签订就业协议者大学学习档案,如符合招聘条件,由县人事局发文正式录用,聘为事业编制教师。
3、聘用者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不能按时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限2011年8月10日前);
(4)试用期内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5)公示有异议,查实有问题的;
(6)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发现新聘用人员有报考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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