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福田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华强职业技术学校拟于近期公开选聘1名服装设计教师。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招考范围
2010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
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3、报考专业
应聘人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查询)。
4、报考年龄
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选聘职员公告》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在网站“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到现场报名;
(2)时间:2010年12月8日上午9:30-下午5:30;
(3)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福田区石厦路东福田区教育局办公大楼407室,联系电话:82918332)。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考生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福田区教育局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审查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资格审查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职称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试。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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