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里学院2010年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凯里学院建设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吸收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到凯里学院工作。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在职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⑤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凯里学院负责招聘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凯里学院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凯里学院2010年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有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凯里学院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时交已填写好的《凯里学院2010年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12月23日下午18:00止。联系人:周小鹏老师,联系电话:(0855)8509244。
四、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须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需求条件进行审核,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招聘选拔方式及原则
考试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但考生试讲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入围体检。
具体招聘选拔实施办法由凯里学院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其报名情况,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相关规定制定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或委托凯里学院组织实施。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进行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⑤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⑥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⑦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4、被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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