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再次面向社会招考入编公办教师和教职工。昨天,市教育局公布招聘公告称,全市99所公办学校提供366个教师和教职工岗位。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将于12月22日至12月24日在市中心人才市场进行,报考岗位多要求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仍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口。
在职教师也可报名
据了解,今年7月东莞首次实行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教师以来,已分别在今年7月和8月举行了两次招考。这次招考的是东莞中学、东莞第六高级中学等全市99所公办学校,共提供366个教师和教职工岗位。
这次招考同样延续前两次的招考程序,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而学历和户籍方面,除了个别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小学和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均是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或本科以上,仍是以招聘东莞户籍为主,而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
此外,这次招考招聘对象仍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教师(含公民办学校教师)。
初试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招聘公告,本次招考仍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可在12月22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东莞中心人才市场报名。另外,考试将安排在12月29日—21月13日进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第二阶段为统一考核阶段。
其中第一阶段的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环节结束后,各招聘单位要在考场公布成绩,并接受考生电话咨询。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考核,即是统一考核阶段人员,不满足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否则不能进入统一考核阶段。统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采用说课及现场问答的形式,时间定于2011年1月8—13日在东莞中学初中部进行。需要注意的是,统一考核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两个阶段完成后,将根据成绩高低排名来划定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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