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12月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有广州和南海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78亩。学校下设13个院系,共有68个专业,104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8000人。全校教职工1100人,专任教师826人。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4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范围
硕士以上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0年12月24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发送到gdqyzhaopin@163.com邮箱;或将报名表和信息采集表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4人事处;邮编51030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并于2010年12月29日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2天(2010年12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4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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