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经批准,牡丹江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招聘教师2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保卫人员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报考文秘、教师及理论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一体化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技师专业职称或荣获省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保卫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12月16日—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人才市场(景福街107号)。
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牡丹江技师学院负责。对考生和招聘单位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争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仲裁。
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两个以上职位者,取消考试资格。
3、相关事项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应回避的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3)对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原则上要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10分。
四、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
2、笔试内容:文秘岗位测试《申论》,保卫岗位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其它岗位测试各招聘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3、笔试后按总分高低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二)面试
面试由技师学院制定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和市纪检委的指导监督下,按面试方案具体内容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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