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公开招考2011年度职高、初中、小学幼儿、特教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各岗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职高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普通高校全日制对口专业本科毕业,本专业成绩无补考。非师范类考生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试用期内考取,否则,不予正式聘用。
(二)初中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小学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幼儿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特殊教育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上述学历和专业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编制及人事关系在江油市以外的职中、初中、小学在职教师,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报考相应岗位。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考岗位及名额
见《江油市公开招考2011年度职高、初中、小学、幼儿、特教教师岗位及名额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所在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外县在编在职教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考2011年度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同时交近期二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符合报考条件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加盖学校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学业成绩单)。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12月24日的工作日(9:00——17:00)
报名地点: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江油市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816-3252771(人事局)、0816-3221246(教体局)
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相关证件报名。
(二)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进入面试者,交纳面试考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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