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鹤山区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该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共10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牢固的素质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
3.能熟练运用电化教育技术,能自制多媒体课件,并能运用多媒体教学;
4.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在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
6.报名者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一致;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山区机关办公楼424房间)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同时提供网上查询学历证书查询码1个(获取方法见附件1)。
填写《鹤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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