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学校招聘公告
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3、教师必须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
人数 |
具体条件 |
政治教师 |
1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关专业讲师职称和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
3.有相关新闻采编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
招生就业管理 |
1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学生管理、协调、组织活动、团委的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 |
学生管理 |
1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工作认真负责,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学生管理、协调、组织活动、团委的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 |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商业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在验明材料原件的前提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有3年及以上相关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笔试成绩加5分,有1年及以上学生管理、团委工作经历的笔试成绩加5分。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和考核
拟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予以考核。
5、公示和聘用
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一经录用列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6037030
联系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1458号
邮编:200072
监督电话:23112755
日期: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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