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现有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精干、高效的学生工作队伍,是江苏省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校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决定公开招聘2011年学生专职辅导员16名(其中留学生辅导员一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2011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第二学历均为"211工程"高校或全国重点大学,其中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不包括专转本)。
2.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留学生辅导员具有熟练的英语口语水平。
5.综合素质较高,有高等教育阶段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品貌端正。
7.2011年7月份之前硕士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七个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与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实践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考虑。在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应聘程序
1.应聘者应填写《江苏大学2011年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此表请在附件处下载),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的复印件,附件总大小不超过3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不要将材料一张张的发送。请严格按照要求发送邮件,不按要求者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2.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发出通知,请注意查收。对初选未通过者,恕不一一相告
3.学校校验证书原件后组织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等,最后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所有招聘工作在2011年1月15日前结束。
4.拟聘人员报到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聘为全民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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