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15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依据《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下政〔2006〕7 号)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0年12月份下城区教育局所属单位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表一,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1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学位;(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生源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具有杭州市城区户口(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在职教师;
幼儿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杭州城区户口(不包括萧山、余杭两区)在职教师。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男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5、在职教师需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任职资格和相应的岗位要求;
7、在职教师具有适应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具有省级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过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8、符合杭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有关应届毕业生招聘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9日至2010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杭州下城区教育技术中心(上塘路203号,公交朝晖六区下)。
3、报名要求: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三、调整报名
2010年12月24日前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在12月29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和补报名。调整报名要求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并向教育局人事科确认。调整和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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