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葫芦岛市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真正体现“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市直属高中实际,2011年直属高中拟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四、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2、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能力;
3、符合师范类高校学生面试条件,身体健康;
4、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计算机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于2010年12月21-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出示学校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一寸照片,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学校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学科,各项信息要求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报名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29-3112481
2、初审
对应聘者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3、笔试和讲微型课12月25、26日
考核采取笔试和讲微型课二种形式进行。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的50%和讲微型课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招聘单位拟招聘科目1:3的人选进入讲微型课。笔试成绩第三名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均进入讲微型课的考试考核。讲微型课的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及分数:高中现行教材,分值100分;
讲微型课: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高一高二现行教材。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讲微型课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和讲微型课成绩均相同,以加试说课成绩为主。(合计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招聘工作小组指派专门人员对拟聘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查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档案等,审查无误后,进行体检。然后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将拟聘人员信息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至招聘领导小组。
5、签订合同安排上岗
经市教育局人事科对拟聘人员材料审核,由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2011年9月上编上岗。2011年毕业生于8月30日之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到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和无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详情请查询辽宁省葫芦岛市教育局网址:www.hldedu.com
咨询电话:0429-3112481
附件:报名登记表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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