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的背景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等文件,为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中等技工人才以及农民工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在岗职工培训工作的需要,我校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支持下,经积极筹备于2010年8月11日,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关于同意成立黔南州技工学校的通知》(黔人社通[2010]487号)批复成立。
黔南州技工学校是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请举办的。将按照独立法人、独立运行,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教学。拟配教职工503人,其中专职教师340人,博士2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5人,高级职称78人,实习指导教师74人。拟开设专业和培训工种为: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烹调、茶艺、评茶、汽车维修、特种设备操作工、建筑工、缝纫工美容、美发、中式烹调、摄影等专业。计划在2012年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3500人,每年非学历培训达10000人以上。
二、黔南州技工学校的发展特色和优势
一是学校已经具备了先进的办学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学校明确了“一手抓学历教育,一手抓职业技能培训”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兼容并存,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全面发展的办学框架已经形成。
二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黔南州委、州政府、黔南州人社局的关心支持下,2010年元月,黔南州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实训基地),经黔南州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经建立。“黔南州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贵州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已经挂牌。
三是经省人社厅、财政厅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国家专项培训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帮助 “黔南州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教育实训基地”正按照省、州的相关要求要求抓紧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成后将成为规范运作,设施先进,能引领和辐射黔南州12县(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有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模块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和集培训、就业为一体、一条龙服务的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这必将对黔南州技工学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黔南州技工学校招聘师资简章
黔南州技工学校于2010年8月,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人社厅通[2010]487号)批复成立。为大力开展我州农民工转移培训、创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师资10余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由学校自主组织面试考核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师资专业(工种)及人数
汽车制造专业3人、汽车维修专业3人、机械制造3人、汽车发动机专业3人。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职业教师培训条件,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基础理论较为扎实,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
(三)年龄要求:招聘人员年龄在25-30周岁。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6日
(二)报名及应聘方式:网上投递简历(电子邮箱:xinjinban@163.com),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面试阶段,具体面试时间临时通知。其中:应聘人员简历上要附有本人近期照片,以及相关证书的电子版。且应聘人员应确保所附材料真实。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学校面试、考核合格者,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由公证部门公证的培训及拟聘合同,并由学校出资送至深圳、上海等培训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二)培训期结束并合格者,学校即与经培训合格后的拟聘人员签订由公证部门公证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学校同等学历、职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课时费标准,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特殊奖励 或补贴。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方式:152862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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