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民武装学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适应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委讨论决定,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基本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安心应聘岗位的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
(3)达到招聘职位的学历及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0年12月24日9:00—12月28日17: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d格式,3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2、网上资格初审。2010年 12月24日9:00—12月29日17:00, 学院对照《招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 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报考人员可于12月24日9:00—12月2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12月24日9:00—12月3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10日9:00—1月14日16:3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0851—6831833、6810676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报考咨询电话:0851—8292048、8293013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考职位计划数1: 3比例以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在此比例范围内的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形式:闭卷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时间:2011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将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考生可根据网上信息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学 院按照《招考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 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 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供。
3、面试
笔试及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以内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由现场问答和试讲或实操两部分构成,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或实操占面试成绩的60%。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 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招考成绩及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递补人员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政审
政治审查按公务员标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审查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厅审批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联系电话:0851-8292048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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