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学生工作需要和华师行字(2010)526号文件精神,华中师范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18名专职辅导员,其中博士实行聘用制,硕士按人事代理形式聘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线专职辅导员,具体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凡被录用的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宿舍至少2年。
二、应聘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原则上四年以上)专门从事辅导员工作。本科阶段必须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报名截止日之前已经是中共正式党员。
3、具备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知识与能力,包括: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和方法;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4、“985”、部属“211”院校应届全日制优秀博士或硕士,且第一学历为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未婚;硕士研究生年龄26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
5、学习成绩优秀,能按期答辩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应聘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辅导员,需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6、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表现良好。
三、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xgb.ccnu.edu.cn。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21日。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考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纪委、人事处、学工部等部门联合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列为笔试对象。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的具体安排将于2011年3月1日在华中师范大学主页(www.ccn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ccnu.edu.cn)上公布,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请报名者关注。
2、应聘材料核查: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学校将对应聘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①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报名表(原件);②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现场核查原件);④考生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现场核查原件);⑥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公章)。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面试与复试:①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遴选面试人选,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基本要求;②笔试合格者根据填报志愿情况,由相关院系进行面试,确定进入学校复试名单,院系考核面试将全面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③列入院系上报复试名单者参加学校复试,复试将以多种形式考核应聘者的素质与能力,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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