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172名教师职工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市教委12个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名额
本次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11年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附件3)。
若某招聘岗位(学科)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3:1时,取消或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学科)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符合附件3中相应岗位招聘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报考。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三、招聘方式
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素质两科,实行闭卷考试。教育理论考试由市教委统一设置考场、组织考试。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市教委统一要求设置考场、组织考试。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1年1月7日至14日。
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www.jjy.cq.cn),按报名流程(见附件1)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2011年1月15日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三)笔试(总分100分,教育理论、专业素质各占50分)
2011年2月23日至25日,考生登录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11年2月26日,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时间地点内容
教育
理论9︰00—11︰00详见《准考证》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专业
素质14︰30—17︰00各招聘单位报考学科(岗位)专业知识、能力。
2011年3月4日,考生登录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11年3月9日。
地点:各招聘单位(详细地址见附件3)。
各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学历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限于2011年6月30日前提供);
4.《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教委同意后,根据该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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