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工作管理水平,2011年北京城市学院拟招聘若干名专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2.招聘单位:北京城市学院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有学生干部经历或学生工作经验;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热爱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4.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善于与学生沟通交流,表达能力强,有思想教育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他人合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7.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候选人,在签约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签约录用。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专职辅导员的选聘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学校统一组织招聘,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习和综合测评等程序,本着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用专职辅导员人员名单。选拔安排如下:
3月: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
3月底—4月上旬:笔试、面试
4月中旬——5月中旬:实习、综合测评
5月底:确定录用专职辅导员人员名单
四. 相关待遇:
1. 上岗后为合同制教工,合同期为二年;
2. 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保障;
3. 不解决户口,可提供教工宿舍住宿;
4. 择优转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解决北京户口。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者向北京城市学院学生处提交个人简历和《北京城市学院2011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请将报名材料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并注明“专职辅导员招聘”字样。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2月2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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