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要求
职位:副教授1名,讲师/师资博士后2名
承担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数学、物理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开展核工程与技术领域相关研究。其中数学老师2名,物理老师1名
注:教师受聘后需常驻珠海。
三、应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身心健康。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者有2年讲师/助理研究员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英语沟通能力(包括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日常交流和学术交流)和一定的法语沟通能力,有境外(特别是法语国家)著名大学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应聘副教授职务者,在应聘前五年内或任讲师以来,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在所从事领域研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研究成果较显著,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 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 篇),请注明或提供3篇代表作。
②中国境内申请者要求主持过一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过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以上(前三名以内)。
③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担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具备承担本科生基础物理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保证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达到副教授岗位的考核要求。
(二)应聘讲师(师资博士后)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身心健康。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在学博士生不受此限制)。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英语沟通能力(包括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日常交流和学术交流)和一定的法语沟通能力,有境外著名大学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承担本科生基础物理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能力。能保证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达到讲师岗位的考核要求。具有较好的研究潜力,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请注明或提供2篇代表作。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中山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请从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下载)。
(二)其他材料
1、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5篇及其它公开发表的文章的首页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3.应聘讲师(师资博士后)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作2 篇及其它公开发表的文章的首页或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师资博士后(讲师)须按《科研博士后进站材料一览表》另再递交材料,详见:(http://rsc.sysu.edu.cn/PostDoctor/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15下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0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珠海市唐家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19082
联 系 人:梁海含
联系电话: 0756-3668967
E-mail:lhhan@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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