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一、学校简介
阜 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阜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中等职业学校,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建设单位。学校位于新疆阜康市东郊,距离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60公里,距离国家5A级风景旅游名胜区新疆天山天池仅37公里。校园占地面积220 亩,办学建筑面积总计 5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19人,其中专任教师18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0.6%,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的77%。
学 校集中等职业教育、现代远程高等教育、职业培训与鉴定为一体,中等职业教育开设机电技术应用、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旅游服务与管理、现代农艺技术、音乐等17个专业,其中旅游服务与管理、现代农艺技术专业为自治区重点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860人;现代远程高等教育主要开设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4个专业,在校生1500多人;面向社会常年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培训鉴定近万人次。
二、招聘对象
2011年8月底以前可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熟练运用汉语言授课、符合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35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性别、族别、户籍不限。
三、招聘岗位
学 科 |
岗位数 |
语 文 |
2 |
数 学 |
1 |
物 理 |
1 |
化 学 |
2 |
心 理 学 |
1 |
信 息 技 术 |
1 |
电 气 工 程 |
3 |
现 代 农 艺 技 术 |
1 |
旅游 服 务 与管理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四、薪酬待遇:
执行《阜康市招才引智暂行办法》规定:除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外,依据人才层次和贡献不同,经考核业绩突出的,由市财政发放每人每年高层次人才津贴3万-100万元;提供80 m2-300m2不等住房一套,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期满,可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人不出资)。其他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99359388 18999359338 18909941823 邮箱:fkzzzhb@163.com
咨询时间:2010年12月24日12:00——22:00;25日8:30——22:00
面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校院内康桥宾馆301、305房间
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0年12月24日
阜康市招才引智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一支高层次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要求,推动阜康市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来源:高校人才网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点是我市急需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人才;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称,在本行业本领域有突出业绩的特殊人才。具体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省部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四)归国留学人员,即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和在国内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工作和学习两年以上并在某些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的人员;
(六)具有3年以上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和科技成果的人员;
(八)阜康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引进人才不受地域、户籍、身份限制,面向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按照“双向选择、按需引进、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方针,以招聘、调动、特聘等多种方式引进各类人才到阜康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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