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因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考试录用教师10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2010届和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可放宽至专科),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 年龄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 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专业相近职位);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详见附件2。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4、报考人员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户籍以报名工作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条件及范围:
(1)一般职位:
普高、实验中学职位要求鄞州(含东钱湖、梅墟,下同)、江东、海曙、江北四区生源或户籍(即高校入学前户籍在上述四区,或现户籍在上述四区,不含在上述四区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师范类毕业生;
职教基础学科职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要求鄞州生源或户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 学、西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含行知学院等)、杭州师范大学(含钱江学 院等)的非师范毕业生;
职教部分职位(国际贸易、金融、经济学、财会)要求鄞州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职教相对紧缺专业职位(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社区教育、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放宽至鄞州、江东、海曙、江北四区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职教紧缺专业职位(园林园艺、旅游、机械数控、电工电子、动漫、物流、轻轨供电、轻轨运营管理、汽修、模具、工业产品设计、报关、保险、证券、服务外包)不限生源、户籍;
特殊教育专业职位放宽至浙江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毕业生报考体育职位,不限生源、户籍。
(2)特殊职位: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其中符合②、③、④条件的考生,不限生源和户籍。
符合上述特殊职位条件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专业对口的一般职位,并需参加相应的初试、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3日—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育局会议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行政楼A楼南楼,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至鄞州区政府站或华茂外国语学校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0届毕业生、已有毕业证书的硕、博士研究生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复印件是户主及本人页)(户籍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 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所学校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3名及以上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2名及以下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特殊职位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不足2:1的,则酌情 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人事、教育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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