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招聘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的实施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2011年对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为保证招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考另行发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考对象
1.2011年诸暨籍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及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应届毕业生。
2.2010年未被录用的当年诸暨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师范类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时间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其先申请应聘,但须在见习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岗位专业及数量
幼儿园:学前教育(25名)。
小 学:小学教育(20名)。
小学和中学共用岗位:语文(50名)、数学(30名)、英语(30名)、社会(15名)、物理(2名)、化学(2名)、科学(8名)、信息技术(15名)、音乐(10名)、美术(10名)、体育(20名)、心理辅导(3名)、财会(1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1名)。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等内容,见附件样张);④入学前户口簿或入学时户口迁移方面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诸暨市教育局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登记表》(见附件)。
3.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招考岗位一致(个别专业与文件所述岗位不符时,可报考相近专业)。
4.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1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5.报名地点:教育局会议室(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10楼)。
6.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具体标准为每门科目48元。
六、组织考试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人[2010]10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有关规定实施。
1.考试科目: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物理、化学、科学、信息技术、体育等学科考生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小学教育、音乐、美术、心理辅导、财会、特殊教育等学科考生只参加《教育基础知识》一门科目的考试。
2.考试地点:诸暨市浣江初中(暨阳路219号)
3.考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学科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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