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诚聘
学院创办于1986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之一,2009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学院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面向民政行业和区域现代服务业工作一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心理健康,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设有民政系、社会工作系、经济贸易系、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学院、康复医学系、殡仪系、应用外语系、文法系和体育艺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部13个教学院、系、部,开设有民政管理、社会工作、老年服务与管理、戒毒康复、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等 47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专任教师8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近40%。学院现有12个国家示范重点专业,12个省级精品专业和改革试点专业;15门国家精品课程、15门省级和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师资培训认证基地、7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5个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专业委员会、45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资格证书认证点。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
学院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校园占地面积1217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900万元;图书馆藏总量156万册,拥有独享300M出口的第二代最新数字校园网;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167个,校外实训基地320个。
学院积极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学分制教学改革、项目制管理,推行文化管理。学院已与民政行业和海尔集团、TCL集团、思科网络技术等大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办学关系,47个专业全部与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半年以上顶岗实习学生达到97%以上。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加强对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全过程培养学生“爱众亲仁”的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的专业品质。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4年,学院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正在建设成为改革领先、发展领先、管理先进的创新型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国家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基地,成为湖南省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不断追求卓越,建设一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努力跻身世界一流社会工作高等院校行列。
一、招聘岗位
专职教师; 行政管理、教辅人员; 专职辅导员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表一、附表二)
1、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了解并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已取得或经过培训后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4、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5、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11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要一致。
三、人员待遇
1、教授:待遇面议;
2、博士:6万元安家费;
2、其它应聘人员:学院提供住房。
四、应聘方式
1、应聘者请将能反映自己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业绩、专业水平及科研能力、联系方式等情况的求职简历,递送、邮寄或Email到我院组织人事处应聘;同时要求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附在求职简历后面,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2、应聘者的材料要求专业对口,并请在求职材料封面注明具体应聘部门和岗位(具体见附表一、附表二)。通过网络求职的请在Email的“主题”一栏注明毕业学校、专业及学历学位、姓名。例如:湖南大学韩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林生。
五、招聘时间
2010年11月15日开始至招满为止。
六、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通讯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邮政编码:410004 联系电话:合则约见,电话勿扰。
学院网址:www.chinaloveweb.com Email: zpchsmzh@163.com
七、补充说明
1、作为优秀专业带头人引进的人才,其招聘不受时间限制,随时欢迎到学院面谈。
2、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求职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随时对其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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