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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湛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如下:

湛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一《湛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辅导员岗位具体招聘单位:人文学院2名,商学院2名、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各1名。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待遇参见《湛江师范学院2011年人才引进政策》。

  三、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http://www.gdrst.gov.cn/sydwzp.asp)相关公告时间为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辅导员要求学生干部证明)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3183755@163.com及所报岗位的二级单位邮箱(详见计划表)。

  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鲜明,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核前一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辅导员、团委要求提供学生干部证明(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需出具学校相关证明);(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核

  1、教师岗位的考核。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在合格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辅导员、团委岗位的考核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应聘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学生(共青团)工作理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学生(共青团)工作理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按两科平均成绩计算。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和现场抽签回答问题(内容为高校辅导员或团委工作常见问题)。面试评委小组由我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纪委监察处和相关二级学院领导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将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3、实验员等岗位人员的考核。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面试阶段。

  (1) 第一阶段采用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各专业学院、部门组织,实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实验技术水平,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考查内容选择专业实验教学内容或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学院、部门成立技能测试评审小组,由学院、部门领导和相关专业的教授和高级实验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不 少于5人。第一阶段,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阶段: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人事处等专业部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最终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湛江师范学院网页同时公布。

  各岗位的具体考核时间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在面试成绩及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由湛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及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说明的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所有年龄要求,均以1月1日为起始时间点。如“30周岁以下”,是指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由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湛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183755(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9-3182832(纪委监察处)

  (六)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行政办公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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