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11年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丽水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2011年丽水学院决定招聘部分高层次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专业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应用数学(金融方向)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新闻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民族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英语 |
研究生 |
博士 |
|
2 |
|
英语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西班牙语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旅游管理与规划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财务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区域经济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 |
1 |
学科带头人 |
财务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农村区域发展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电子信息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计算机应用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计算机应用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计算机应用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实验教学 |
机械设计及自动化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机械设计及自动化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自动化(电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自动化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土木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音乐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美术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陶瓷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摄影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美术文献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高等教育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学前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化学类(材料方向)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化工与工艺 |
研究生 |
博士 |
|
2 |
|
园艺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园林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园艺 |
研究生 |
博士 |
|
2 |
|
园林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生态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 |
1 |
学科带头人 |
生物科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实验教学 |
民族传统体育(舞狮、舞龙、秋千方向)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篮球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参加过CBA比赛 |
网球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体操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病理生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具有工作经历 |
免疫学或病原生物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解剖学或外科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解剖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男性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口腔医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1 |
|
口腔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教授 |
1 |
专业负责人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教育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2 |
|
心理健康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 |
|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硕士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三) 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还应具备: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和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合作精神。学术水平不低于学校现有相同学科带头人水平。
专业负责人条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专业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方面具有一定业绩,有较多的科研积累,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1年1月~2011年2月底到丽水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 323000;联系电话:0578-2271073,227101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信件均可;Email: lsxyrsc@126.com。)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或试讲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或试讲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科带头人等岗位享受优惠条件。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丽水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条件
1.学科带头人:住房补贴 70-120万元,安家费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理科10万元,工科50万元),提供过渡性临时住房。
2.专业负责人:住房补贴30-50万元,安家费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理科6万元,工科30万元)提供过渡性临时住房。
3.教授、博士:安家费1万元,住房补贴 10-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理科3万元、工科5万元),提供临过渡性时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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