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招聘工作,根据《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南教人〔20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负责招聘教师的报名、面试和确定拟聘人员等工作。配合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教师招聘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计划
拟招聘学科教师共3名,其中音乐教师1名,高中美术教师1名,高中舞蹈教师1名。
四、招聘对象
按《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执行。
五、应聘条件
按《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条件执行。
六、招聘考试成绩的构成
按《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根据用人计划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限报我校一个单位。
(二)资格审查:南海艺术高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连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及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详情见面试方案)
我校将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选数不低于1:3的比例向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如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应聘的人数或推荐笔试人数低于1:3,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相应学科的招聘人数。
(四)公示: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及南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心理素质测试和学科专业所需知识考试,部分特殊专业的学科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由区教育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区教育局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通知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公示后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单位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拟聘人员的原因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补录。
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见区招聘方案),我校可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校办公室 刘主任
联系电话:0757-86221112 189231866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艺术高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南海艺术高中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