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官窑职业技术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方案
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招聘工作,根据《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南教人〔20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成立官窑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校办公室,负责本校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等工作。配合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教师招聘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计划
我校拟招聘学科教师5名,其中电子技术1名,学前教育1名、动漫1名、模具设计制造2名。
四、招聘对象
按《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执行。
五、应聘条件
按《2011—2012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条件执行。
六、招聘考试成绩的构成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构成,其中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算进总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折算进总成绩。
七、招聘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示、笔试、确定拟聘人员等程序进行(其中高层次人才按“名师”招聘程序执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报名:应聘者根据用人计划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连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及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把相关材料寄至官窑职业技术学校。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我校将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学科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选数不低于1:3的比例向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笔试人选。如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选数低于1:3,则减少或取消相应学科的招聘人数;但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低于1:3的学科,应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心理素质测试和学科专业所需知识考试,部分特殊专业的学科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由区教育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区教育局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通知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公示后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单位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拟聘人员的原因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补录。
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见区招聘方案),我校可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八、联系方式:
林老师:教学楼五楼办公室,0757-85890122
区老师:教学楼三楼学生处办公室,0757-8588499 1898868986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办事处教育路官窑职业技术学校(邮编:528237)
本方案解释权归官窑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