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善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善县教育事业“十二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加快适应我县教育形势的变化,基本满足中小学师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数。2011年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3名,初中教师41名,小学教师68名(其中特殊学校教师2名),合计132名(招聘学科见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除应届毕业生允许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外,其余均须在应聘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下同)。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与招聘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学教师(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初中)应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面向非师范类招聘的,教师资格证可暂不作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嘉善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2010届未被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嘉善户籍;
3.由于音乐学科人才紧缺,故本次招聘面向浙江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
4.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户籍不作要求;
5.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有优先招聘指标的学校报名应聘。
1.应届硕士毕业生及以上,户籍不作要求;
2.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二等奖学金二次及以上,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和称号的毕业生;
3.大学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双向选择录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新教师招聘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8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老四中校区内)。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1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11学年度中小学新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