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江都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师资质量,根据江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批复》及《江都市教育系统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1.高中教师15名;2.职业学校教师8名;3.初中教师10名;4.小学教师45名;5.幼儿园教师2名。
二、招聘对象
1.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2009届、2010届、201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11届及未正式就业的2009届、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江都籍师范类毕业生;
4.建筑、机电、韩语、财会专业2011届及未正式就业的2009届、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已取得教师资格,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都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素质高;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4.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适当放宽。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集中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者,需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户口准迁证)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2011届毕业生只需持本人《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近期2寸照片2张),到江都市教育局报名。考生按所学专业对口报名,未招聘的专业可以选择相近专业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段、学科。每人限报一种学段(指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学科。报名资格审查由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负责。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将进行资格复核,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在校受到处分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报名时间:1.报考高中、职业学校教师,2011年2月15日开始至2月25日截止(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1年4月6日开始至4月15日截止(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江都市教育局人事科(市区龙川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教育局二楼)。联系电话:0514—8653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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