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毕业研究生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二、选聘名额
20名(见附件)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宁缺勿滥。
四、资格条件
1、************正式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以后);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热爱学生,热爱辅导员工作,甘于奉献;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6、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元月12日—3月6日)每位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并限报我校2个学院的专职辅导员岗位;
2、资格审查(3月7日—9日)人事处和学工部负责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其相关资料将转交给学院;
3、学院初选(3月10日—15日)学院对选报本院的应聘者进行初选(其方式由学院自行决定),按本院选聘计划名额1∶8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按时将初选结果书面报送人事处;
4、统一笔试(3月19日) 由领导组组织命题和闭卷考试,对学院初选上报的人选进行统一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常用公文写作、************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知识等;
5、面试考察(3月20日—21日)学校按选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领导组对笔试通过的人选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包括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专家提问内容一般为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
6、领导组综合其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7、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3月22日);
8、公示(3月23日-29日)在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9、签约与聘用(3月30日—31日)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聘用人员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3-5910170。
七、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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