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2月直接考核招聘初中语文教师公告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暂行办法)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直接考核招聘初中语文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4、身体健康,高级职称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须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西楼二楼219室)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9:00-11:30;14:00-17:3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次招聘采取现场
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采用面谈、上课等形式。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东部
人才港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86871715
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清单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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