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教师进修学校(拱墅区教育局教研室、拱墅区教育局科研室)、行知中学等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人政[2006]5号)精神,以下二类人员可免于统一考试,由用人单位采用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专业人才。
本次招聘仅面向上述二类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考核。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女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资历,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坛新秀荣誉。
3.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专业人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2011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暂不要求提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考核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有关报名、岗位的计划与要求(见附件1)、考核的形式和程序等事项,请应聘人员直接与学校联系。
四、注意事项
1.预报名:电子
邮件,按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扫描后发至邮箱。
2.预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15日。
3.是否通过材料初步筛选由电子邮件回复,请注意查看。
4.通过材料初步筛选的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4月17-18日(9:00-11:00;13:30-16:30)。
现场报名确认须带齐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政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拱墅教育网及拱墅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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