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学,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规定。
(三)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没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及记录(2011年毕业生须在试聘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
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其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毕业院校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尚未正式派遣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学科、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2.公招在职教师
公招在职教师具体学科、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1.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公招在职教师。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2月22日至3月8日23时59分。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1.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报考者取得业务考核资格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审查,并与资格复审合并进行。
2.公招在职教师。报考者应在2011年3月3日至3月8日携带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及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及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到各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才能报名缴费。
3.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23时59分。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学校岗位及条件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业务考核、面试方式进行。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以4:4:2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公招在职教师笔试成绩、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以3:5:2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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