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1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为推动我校学生专职辅导员推荐选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现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双证),且第一学历是第一批本科院校或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全日制双证);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学习成绩良好,英语达到国家六级水平(取得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7.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具备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8.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 、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全部为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1.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登记表》和《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成绩表》(见附件1、2),登记表和成绩表扫描成电子档后,随同个人简历一起发至电子邮箱: hbuthr_2011@163.com,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3.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4.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E_mail:hbuthr_2011@163.com
2.电话:027-88030323
3.通信地址: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 邮编:430068
4. 联系人:唐老师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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