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实验小学2011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为了不断满足莆田市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2011年春季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招聘小学科学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已取得毕业证书尚未就业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应聘对象须持有相应教学岗位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4日—3月7日(其中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上述证书及证明材料均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办公室
联系人:史彩霞
联系电话:2226138
(二)面试
1、面试形式:招聘考试的形式为说课。
2、面试内容:说课所使用的教材为我市2011年春季使用的《科学》三年级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3、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地点: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分(75分以上)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市实验小学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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