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杭州)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与省教育厅共同管理。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是一所培养面向水利水电行业和浙江区域经济的高等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办工科院校。学校现有占地面积955亩,在校普教生7500多人;在册教职工500多人。
二、招聘计划
我校拟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4名。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水利类、建筑类、机电类、市政类专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大学期间(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系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或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com,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网站(www.zjwchc.com,人才招聘专栏)。
其中,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凭个人信息登录“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rszp.zjwchc.com:8081/),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后,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3月21日上午09:00-11:30。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3月22日上午09:00-11:30。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 复审。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安排上岗考核的,学校按新分配参加工作本科毕业生见习期间岗位津贴标准酌情给予劳动报酬。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或有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在递补人员名单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林街583号;邮编:310018
学校网址:http:// www.zjwchc.com
报名网址:http://rszp.zjwchc.com:8081/
联系人:施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9122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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