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盐城市盐都区星级高中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11年盐都区星级高中公开招聘部分新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证书和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
三、招聘学科和要求
2011年盐都区星级高中补充新教师30人,其中四星级高中22人、三星级高中8人(招录学科计划详见附件1)。
(一)四星级高中补充新教师22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体育2人、美术1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四星级高中面向2009年以来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其中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学科需本科及以上学历)。被录用者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办理入编手续。
(二)三星级高中补充新教师8人,其中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2人、音乐2人、美术1人。三星级高中面向2009年以来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被录用者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办理入编手续。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种星级高中的一门学科)于3月11日至3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相关现实表现证明)到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报名(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填写《2011年盐都区星级高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盐都区星级高中公开招聘新教师审查表》,并交二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凡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学科不开考。
(2)2011年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奖励、校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给予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在进入面试时需填报《2011年盐都区星级高中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明细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分细则见附件2)。
(3)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精神,应聘者报名时需交笔试费100元。
2.审查。区教育局、人社局、星级高中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盐都教育网和盐都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应聘者于3月16日上午8:30—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413室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3.笔试。笔试由区教育局和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50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试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照高考要求组织,自带相关文具,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笔试成绩必须达90分,并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为了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力度,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应聘三星级高中,由区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计划要求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
4.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得被列为初步人选。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面试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教材由工作人员提供,报考人员不允许带教材。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5.确定初选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和加分的10%计算总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三星级高中有研究生报名参加的学科,将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若有硕士研究生未入围,仍按上述办法确定初步人选),并在盐都教育网和盐都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初选人员名单。
6.体检和政审。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政审工作由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未录用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7.公示。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
8.录用手续。公 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批准办理录用手续,由区教育局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接到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并从未录用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盐城市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2006]84号)有关规定,录用单位必须与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录用关系,合格者续签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聘期为三年一聘。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15)88116005(区纪委信访室)
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
盐都人事人才网站:www.ydrsrc.gov.cn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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