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市人社局、市编办研究,按照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人计划,今年市直教育系统9个中小学校共4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详情等见《2011年度襄阳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招聘单位即接受报名。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9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已在招聘单位报名的,也应于统一报名时间内到统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确认及缴费手续。
(二)报名地点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院(襄城区复聪路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考务咨询电话:0710-3605050,监督电话:0710-3604707。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审查资格(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凭缴费收据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面试人员在面试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笔试、面试收费依据鄂价费[2007]18号)。
1、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往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襄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7、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1年3月17—18日凭收费发票到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8、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笔试报名费。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
2、笔试时间
2011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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