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潍坊)2011年人才招聘简章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座落于山东半岛中部,世界风筝都潍坊市,与风景优美的鸢都湖公园和国家4A旅游景区白浪绿洲湿地公园一路之隔,与汽车站、火车站相距仅一公里,地理位置和环境十分优越。
学院占地71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8.8万平米,拥有各类实验室50多个,实验实训用微机数量2139台,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座位数444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多万元,在校生10000多人。图书馆馆藏图书69万册。
学院现设有会计学院、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商务工程技术学院、科学与人文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拥有33个专业和16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15个省招生。学院拥有会计电算化、连锁经营超市管理、资产资产评估管理3个省级建设特色专业、14门省级精品课程和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
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具有接受国外留学生的资格,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等7所知名大学合作设立了网络学习中心或教学点,与马来西亚疏邦再也英迪学院、韩国关东大学等4所国外大学缔结了友好学校关系,与2所国外大学签订了专升本合作协议,实现了学分互认。有30多名学生赴国外友好学校留学,20多名教职员工赴国外访学培训。
学院的办学水平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可。2008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达到优秀,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和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中达到优秀等级,获得了省级文明校园称号,学院先后获得“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的三十所职业技术院校”“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山东省教育总评榜最具公信力的高职院校”“山东省综合实力前十强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院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内涵发展”战略,正稳步向“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财经类为主的高职院校目标迈进。热切期待各方英才加盟我院,共创事业辉煌。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3、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者可向人才需求部门或组织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技能证、荣誉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等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18日。
(三)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科研水平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
(四)面试。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五)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受聘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均为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本科见习期(一年)每月工资2337.75元,另有平均15元/课时的补贴,试用期满每月工资2717.35元,课时费平均30元/课时;研究生初期(半年)每月工资2452.50元,课时费平均30元/课时,确定岗位后每月工资2803.75元,课时费平均30元/课时。学院目前平均每人课时费21000余元/年。博士同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另外学院福利待遇优厚,且全年发13个月工资,人事档案委托潍坊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档案托管所需费用由学院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由学院负责统一交纳,其中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由学院从其工资中代为扣交。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潍坊市青年路2798号邮编: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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