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了满足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外国语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高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三人〔2005〕18号)要求,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在更大范围内选聘优秀人才,为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0名(其中:辖区内骨干教师1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辖区内骨干教师10名:在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册教师中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获得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省级优质课教师、中学高级职称教师,且高中教龄六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心理辅导教师还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二)应、往届大学毕业生(2009-2011年),面向全国招聘50名(非在编人员)。
1、"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河南大学和河南师范大学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三)报考医师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须有五年以上从医工作经验,且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5、截止2011年4月15日,符合报考年龄要求;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3月8日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电视台》、《三门峡人事人才网》、《三门峡教育信息港》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聘任证等原件、复印件2份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毕业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达不到拟聘岗位数1:3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数额。应聘者需填写《三门峡市外国语高中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可在《三门峡市人事人才网》、《三门峡教育信息港》下载使用。
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每人12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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