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因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考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和行政人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的对象
未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含试用期内)的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处分;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用人单位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特别说明:男性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考试考核
(一)教师采用试讲的形式,行政人员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试讲)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实施方案另行通告。
(二)面试或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身高要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动弃权的,按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2张,报名费80元。
(二)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录用规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生被录取后,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规定执行。
六、公布招考信息和报名方式
组织考试前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向社会发布招考通告,公开招考信息。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图书信息中心10楼,电话:0595-22136660)报名。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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