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中学教师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80名专业技术12级及以下的普高、职高教师,详见《重庆市巫溪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仪态端庄,语言流畅,学业成绩优秀,主要学科无补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在我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二)报考普高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三)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四)年龄条件: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七)巫溪县公办在编在册教师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对照基本条件初审后报名。
报名者选择一览表上的一个岗位报名。应届毕业生持自荐材料(含高校就业推荐书和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重庆市巫溪县2011年度公招教师考试报名表》。
1.普高教师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1年3月21日工作时间内:重庆三峡学院;
(2)2011年3月23日工作时间内:重庆师范大学;
(3)2011年3月25日工作时间内:巫溪县教委人事科。
2.职高专业课教师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1年3月21日工作时间内:重庆文理学院;
(2)2011年3月23日工作时间内:重庆师范大学;
(3)2011年3月25日工作时间内:巫溪县教委人事科。
未设报名点的其他高等院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应聘。
(二)考核与考试
招聘采取学校测试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测试。用人单位(即学校,下同)根据岗位需求数额,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面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报考教师分学科报名人数没有达到招聘人数1:2的,相应减少该科招聘岗位数达到1:2的比例为止(报考普高物理、地理学科教师、职高专业课教师根据报名情况降低报名比例不低于1.5:1)。
3.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学生证于2011年4月8日到巫溪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统一组织考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统一对初选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范围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1年4月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并自带必需的文具用品。
5.加分条件及分值: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5分、2分。考试结束后3天,考生持获奖证书到县教委人事科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体检
1、按照各用人单位学科招聘岗位数,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末位有并列者,则按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签订协议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查和考核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于2011年8月10日,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的学籍档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复查和考核,复查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公示对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经复查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应聘岗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 杨永馗 张昌林
联系电话:51527870 51521484
附件:
1.重庆市巫溪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巫溪县2011年度公招教师考试报名表
附件1: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级) |
招聘人数 |
具 体 岗 位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心理健康 |
电子 |
建筑 |
机械 |
备注 | ||||
1 |
巫溪中学 |
专技十二级 |
25 |
6 |
5 |
5 |
2 |
1 |
1 |
1 |
2 |
1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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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巫溪中学:李建初 电话:13320300360 尖山中学:陈代清 电话:13436202888 上磺中学:邓德忠 电话:18996535109 职教中心:张自全 电话:13509448333 文峰职中:杨指榜 电话:13002357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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