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学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户口不限)和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1971年1月1日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4月3日(若邮寄以到达邮戳或签收时间为结点)。
2、应聘者提供个人应聘材料(纸质材料),应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学院网站www.shafc.edu.cn下载);
②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表、成绩单;
③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法、内容及时间
由学院统一审核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综合教学楼1003室组织人事处。
邮 编:201600
联系人:刘老师富老师
电 话:021-57822438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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