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教学人员的需求实际,现就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和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成人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学历的人员。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10年以上;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区级或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0年或以上教学经历,或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4.近5年曾获得区(县)及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1年3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6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番禺区同职级现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写并打印《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贴上相片。
2.报名方式:直接到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岭东校区)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3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岭东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兴业路136号,乘坐番禺区市桥至潭洲的公共汽车,在岭东牌坊站下车,即可到达;或乘坐番禺区市桥至大岗的公共汽车,在大岗站下车,再换乘至潭州的公共汽车,在岭东牌坊站下车,也可到达;大约30~40分钟路程)。
5.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的《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3)报名时须交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6.应聘人员到校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初审,笔试入围后,在面试期间再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核发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由我校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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